学生留(降)级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流程
二、注意事项:
1.学生每学年两个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本学年课程总学分的1/2(含1/2)者,作留级处理。学生每学年两个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本学年课程总学分的2/3(含2/3)者,作降级处理。
2.各学院须严格按照《三亚学院关于学生留、降级处理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
3.已达到留降级条件的学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留(降)级手续,对于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