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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业警告规定正式施行
三亚学院教务处 | 2016-11-21 10:29:22 | 阅读:802

  根据《三亚学院关于学生留、降级处理的相关补充规定》,自2013级学生开始,毕业时取消清考,执行留降级制度。制度中明确指出对于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正考不及格课程已达到第一学期课程总学分的1/2(含1/2)(公共选修课除外)者,将给予书面学业警告,书面“学业警告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并寄送学生家长”。

  经核查,2013级学生中有52名学生已达到学业警告条件;2014级学生中有78名学生已达到学业警告条件。经研究,决定对这130名学生做学业警告处理。各学院近期将严格按照《三亚学院关于学生留、降级处理的相关补充规定》文件要求制作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送达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

  已达到学业警告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或重修。望其他学生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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